
上周五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用中日双语重申《联合国宪章》专门设立的“敌国条款”,指出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牛壹佰,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引发的中日外交风波持续发酵至现在,中方发出如此明确的警告,本以为会让日本清醒一些,认清继续在台湾问题上挑衅的后果,然而事实证明中方的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据台媒“中时新闻网”消息,日本外务省声称关于“敌国条款”,1995年的联合国大会上压倒性通过了一项决议,当时中国投下了“赞成票”,此外200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规定所有成员国,从《联合国宪章》中移除任何提及敌国的决心,中国也加入了共识。
日本外务省总结称,将早已名存实亡的规定,当成仍具效力般对外发言,这与联合国多年来已形成的共识显然相互矛盾。 查阅资料之后,我发现日本外务省提到的1995年联大通过的决议,内容大概为修改或删除《联合国宪章》中有关“敌国条款”的内容,但修改宪章政治成本极高,没有进入实质宪章删除程序。 看得出来,日本外务省好似抓住了某种救命稻草,试图利用过去中方的立场和态度反驳现在中方的立场和态度,好一招“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试图以此说明中方的立场反反复复,违背了过去对“敌国条款”的态度。
实际上这种反驳苍白无力,过去中方投下赞成票与当时的形势有关,而且中日关系也不像现在一样紧张,务实的处事态度就是特定局势之下有特定的态度,就像日本过去承诺“无核三原则”,到现在不也在讨论修改或放弃“无核三原则”吗? 更何况过去中日关系相对稳定,日本没有显露出干涉台湾问题和复辟军国主义的野心,中方需要依据现实情况作出相应考虑,但现在日本不再掩饰野心,中国凭什么不能依据现实调整立场。 退一步说,当时中方的确投下赞成票,这一点我们不能否认,但结果就是“敌国条款”依然存在,并未被《联合国宪章》删除,那么不管中方之前是什么态度,现在仍有实施“敌国条款”的权力。
日本外务省声称“敌国条款”名存实亡,本质上还是惧怕中方将之变成现实,所以才想用这一套说辞否定“敌国条款”如今仍然存在的现实意义,否则中日关系要是走到最坏的地步,日本根本无力应对中方引用“敌国条款”惩戒日本的舆论。 再退一步说,是安理会五常成就了联合国,并非联合国成就了五常,可以说中俄英美法就是国际秩序的创造者和主导者,日本一句轻飘飘的“敌国条款”名存实亡,不可能产生任何效力,更不会把“敌国条款”贬的一文不值。 再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中国既然是国际秩序的创造者和主导者之一,即使没有“敌国条款”也并不影响惩戒日本,毕竟高市早苗触及到了中国的核心利益,于情也不会容忍日本在台湾问题上胡来。
更何况日本企图武力干涉台湾问题的一大背景就是日本右翼复辟军国主义,这是对人类良知和战后秩序的挑战,中国作为二战战胜国之一,采取措施维护二战胜利成果无可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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